《热血传奇》著作权纠纷案一审落槌!20年纷争有望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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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95 | 回复0 | 2020-1-8 15: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岁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娱美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美德)、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诉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拓士)与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签订的《热血传奇》软件许可协议续展协议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共有著作权。至此,持续近20年的“传奇”之争有望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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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血传奇》著作权纠纷始于本世纪初,其跨越时间之久,争议过程之曲折实属罕见。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并由此观察近2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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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改编网络游戏



共有著作权人提起诉讼




2000年9月1日,娱美德完成了网络游戏《热血传奇》的开发创作,并由亚拓士作为代理于2001年与上海盛大网络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签订软件许可协议,授权盛大在中国大陆地区和香港运营《热血传奇》游戏软件。


  2002年,《热血传奇》占据了国内网络游戏市场68%的份额,几乎成了中国网络游戏的代名词。


  此后,盛大于2003年开发了“传奇”系列衍生作品《传奇世界》,并在等级、装备、道具全部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热血传奇》玩家导入自己的服务器中。


  娱美德认为,玩家从《热血传奇》服务器进入《传奇世界》服务器,并保留游戏数据内容,足以说明《传奇世界》是基于《热血传奇》的架构和素材开发的改编作品,而2001年签订的软件许可协议中只明确授予盛大游戏运营权,《传奇世界》的开发属于未授权行为,侵犯了《热血传奇》的改编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娱美德和共有著作权人亚拓士共同将盛大告上法庭。


  其实,在这场看似简单的维权诉讼背后,早已暗流涌动。在盛大履行软件许可协议过程中,作为共有权人的娱美德与亚拓士之间早就摩擦不断,两者在韩国共打了大大小小10多起官司。虽然2004年双方在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签署了《和解笔录》,一揽子解决了当时所有纠纷,但两者的关系依旧微妙。2005年年初,亚拓士更是直接被盛大收购,成为了后者旗下的子公司。


  眼看被告成为了自己的老板,作为原告之一的亚拓士已无心力再与盛大对簿公堂。娱美德落单后,不得不和亚拓士一起与盛大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追加对《传奇世界》这一改编作品的授权,承认该作品的合法性。


  然而,这一阶段诉讼的终结并未给“传奇”IP侵权之争画下句号。《传奇世界》“过关”后,盛大又开始将“传奇”这一IP大量授权给其他游戏厂商,一时间“传奇系”的游戏层出不穷,但总归因缺乏著作权所有人的授权,而埋下纠纷隐患。娱美德在2016年重新启动维权诉讼,并就此踏上旷日持久的漫漫维权之路。




法院一审判决侵犯权益
娱美德同日迎四场胜诉





“传奇”IP著作权之争的转折点出现在2017年。2017年9月28日,娱美德、亚拓士与盛大签订的软件许可协议马上到期,为了让《热血传奇》能够在中国地区继续运营,亚拓士决定在2017年6月与当时的运营权持有者蓝沙签订续展协议,进一步延长软件许可协议的期限。


  然而根据娱美德与亚拓士在2004年于韩国签订的《调解笔录》,亚拓士与盛大签约更新软件许可协议必须事先与娱美德协商。事实上,亚拓士在2017年之前曾3次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授权期限,且事先都与娱美德进行过协商,但这一次,亚拓士似乎并不打算照章办事。


  娱美德的托付诉讼代理人,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娟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娱美德早在2017年年初便开始多次发函提醒亚拓士,建议其与自己协商后再做决定。


  对于娱美德的连番提醒,亚拓士并未予以积极回应。最终,亚拓士和蓝沙公司签订了续展协议,娱美德不得不将亚拓士和蓝沙同时告上法庭。


  娱美德主张被告亚拓士与蓝沙公司签订续展协议的行为侵害了自己就《热血传奇》这一游戏所享有的共有著作权。而两名被告也各有说辞,亚拓士称自己全权代理娱美德在中国行使一切权利,签订协议无需与娱美德协商;蓝沙则表示自己拥有从盛大继承而来的针对“传奇”IP的独占改编权。


  针对亚拓士的说法,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指出,亚拓士在签署续展协议前未与娱美德进行协商,因此不能单独行使共有著作权人的权利,亚拓士与蓝沙的签约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软件保护条例、2004年《调解笔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共有著作权。


  而针对蓝沙公司提出的“独占改编权”一说,先前的诸多判决已然能够予以解答,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完善,娱美德的维权之路日渐清楚。


  2018年12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三七互娱公司的《传奇霸业》页游版侵犯《热血传奇》著作权,并构成虚假宣传。


  2019年11月29日,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娱美德胜诉,认定《传奇霸业》手游版侵犯《热血传奇》著作权,并构成虚假宣传。接连判决均指向所谓的“独占改编权”说法无法成立。


  2019年12月2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确认被告亚拓士和蓝沙公司存在侵害娱美德共有著作权的行为。同一天,还有另外三起亚拓士起诉娱美德和传奇IP单独签署授权协议的案件均被法院驳回。


  至《法制日报》记者截稿时,被告亚拓士与蓝沙公司尚未对以上诉讼结果提起上诉。




本案判决提供判例参照
代理运营方不具改编权





娱美德的接连胜诉到底能否给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马拉松画上句号?显然一时难有定论。


  但娱美德和传奇IP方面对此持乐观态度。潘娟娟说,韩国和中国法院的多份一审判决明确了一个事实,即亚拓士并不拥有其主张的“共有著作权人的一切权利”,这意味着今后任何与“传奇”IP有关的授权活动都必须在株式会社传奇IP与亚拓士双方协商的前提下进行,如此一来,株式会社传奇IP从娱美德承继的著作权将得到有效保障。




另有专家称,《热血传奇》著作权纠纷案一审落槌,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具有典型意义和启发作用。此案的判决明确了作品共有著作权人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未得到完全授权的前提下,绕开其他共有著作权人独立行事。此外,判决也明确了游戏代理运营方并不具有针对该游戏的改编权。如今,我国大力支持进展国产游戏,中国游戏市场越来越受到国外市场的重视,该案的判决也对国内游戏创作和国外游戏引进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争议提供判例参照。  




近年来,我国更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越来越多的成功判例体现了中国担当和中国自信。


  《太极熊猫》诉《花千骨》手游“换皮抄袭”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000万元,首次认定“游戏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电影《使命召唤》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将游戏名称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杭州派娱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幻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认定游戏客户端程序属于可以独立使用的作品,第三人虽拥有著作权却不具备转赠资格。


  越来越多的判例说明,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将越来越精细和完善。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
(作者余东明 黄浩栋)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长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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